一、一審民事案件立案清單
(一)起訴狀;
(二)身份證明;(注: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提供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;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原告要提供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信息。)
(三)證據材料;
(四)送達地址確認書。
二、一審行政案件立案清單
(一)起訴狀;
(二)身份證明;
(三)證據材料;
(四)涉外案件當事人提交書面材料為外文的,需同時提交中文翻譯件。
三、二審民事(行政)案件立案清單
(一)上訴狀;
(二)身份證明;
(三)證據材料(二審案件網上立案申請及電子材料,由一審法院代收)。
四、申請財產保全材料清單
(一)保全申請書;
(二)身份證明;
(三)財產線索;
(四)擔保相關材料;
(五)與保全申請相關的其他材料。
五、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清單
(一)刑事自訴狀;
(二)身份證明;
(三)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證據材料;
(四)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以及曾經提出控告,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證據材料;
(五)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,提起刑事自訴的應提交:
1.身份證明;
2.已生效的法律文書;
3.申請執行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書面材料;
4.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的書面材料;
5.公安機關出具的《不予立案通知書》《撤銷案件決定書》或者人民檢察院出具的《不起訴決定書》等;
6.申請執行人已向公安機關提交控告材料的相關證據;
7.其他證據材料。
六、申請國家賠償案件立案清單
(一)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自賠案件立案清單
1.申請書;
2.身份證明;
3.相關法律文書;
4.申請人受損害的證明材料;
5.相關證據材料。
(二)法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司法賠償案件立案清單
1.申請書;
2.身份證明;
3.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決定書;
4.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書,但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除外;
5.賠償義務機關或者復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,應提供其收訖憑證等材料;
6.相關法律文書;
7.申請人受損害的證明材料;
8.相關證據材料。
(三)行政賠償一審案件立案清單
1.行政賠償起訴狀;
2.身份證明;
3.相關證據材料。
(四)行政賠償二審案件立案清單
1.二審上訴狀;
2.身份證明;
3.相關證據材料。
七、申請再審立案清單
(一)再審申請書;
(二)身份證明;
(三)原審判決書、裁定書、調解書;
(四)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及其他材料。
八、執行類案件立案清單
(一)首次執行案件立案清單
1.執行申請書;
2.生效法律文書;
3.身份證明;
4.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及訴前、訴中保全情況。
(二)執行異議、執行復議案件申請材料清單
1.執行異議、復議申請書;
2.身份證明;
3.證據材料。
(三)恢復執行案件立案清單
1.恢復執行申請書;
2.身份證明;
3.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;
4.中止執行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、終結執行裁定書。
九、提示
(一)身份證明應包括以下材料
1.原告是自然人的,提供本人身份證(正反面)。
2.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提供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;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營業執照的,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。
3.被告是自然人的,原告應提供具體明確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、住所等信息;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原告要提供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信息。
4.原告是外國人的,應當提供護照等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;原告是外國企業或者組織參加訴訟,應提交身份證明文件,文件需經公證、認證;代表外國企業或者組織參加訴訟的人,應當提交有權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的證明,該證明需經公證、認證。
(二)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
1.委托律師的,提交授權委托書、律師事務所函、律師執業證;
2.委托公司職工的,提交授權委托書、身份證、勞動合同(或其他能證明系公司職工的證明材料);
3.委托近親屬的,提交授權委托書、戶口本(或其他能證明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)、近親屬的身份證;
4.委托訴訟代理人為當事人所在社區、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的,提交社區、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出具的介紹信或者推薦信、受托人的身份證;
5.域外形成的授權委托書需公證、認證。
(三)送達地址確認書
申請人應按提示要求真實、準確、完整地填寫立案相關信息,確認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,優先適用電子送達方式。